德州東鴻技有限公司
年產6000萬平方米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2月2日,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原縣組織召開了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萬平方米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驗收會的有平原縣環境保護局、環評單位—德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驗收報告編制單位—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和特邀的3名專家,成立了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後)。驗收工作組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了項目及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審閱並核實了有關資料,建設單位對項目環保執行情況進行了介紹,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情況進行了匯報,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壹、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壹)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於德州市平原經濟開發區平安東大街以南,東外環以西,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內南側。中心經度N37.157°,中心緯度E116.458°。主要建設濕法鋰電池隔膜車間壹座,車間內包括鋰電池隔膜生產車間、倉庫、變配電室及公用設施等,車間北側新建壹套溶劑回收裝置和二氯甲烷儲罐區。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委托德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萬平方米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平原縣環境保護局於2016年1月15日以平環發[2016]2號文件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復。本項目於2016年1月開工建設,2017年7月建成投產。暫未申領排汙許可證。投產至今,企業未受到環保處罰。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32000萬元,環保投資為705萬元。
(四)驗收範圍
本次驗收範圍為年產6000萬平方米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項目。
二、工程變動情況
工程建設與環評階段對比變動情況為:
1、高溫擠出廢氣環評批復要求經空氣凈化系統處理,實際生產中廢氣汙染物排放量較少,直接排放;
2、軟化水裝置排水和循環冷卻水排水由排入雨水管網改為排入市政汙水管網;
3、環評設計建設兩座50m3石蠟油儲罐,實際建設三座50m3石蠟油儲罐,現均閑置未使用。
驗收組均壹致認為,以上變動不構成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氣
燃氣蒸汽鍋爐廢氣,直接由1根15 m高排氣筒排放。
幹燥廢氣、二氯甲烷分離提純裝置廢氣、二氯甲烷儲罐呼吸廢氣和廢氣處理裝置自動脫附系統冷凝水曝氣廢氣,經收集後送至壹套活性炭纖維吸附裝置處理後由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2、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軟水裝置排水、鍋爐排汙水、循環冷卻水排汙、工藝廢水及生活廢水等。工藝廢水采用降膜換熱+曝氣處理後與其余廢水壹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進入平原縣汙水處理廠進壹步處理。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混配工序、擠出工序、收券分切工序及各種風機等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企業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振、隔聲等措施降低噪聲排放。
4、固廢
本項目壹般固廢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PE切片、包裝過程產生的廢包裝材料、生活垃圾等。其中廢PE切片收集後外售滄州瑞海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廢包裝材料外售平原縣德傑廢品收購點,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壹清運處理。
危險廢物主要包括廢白土、廢石蠟油、廢活性炭等,均暫存於廠區危廢暫存庫內,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環境管理及監測制度
公司設立了環保管理機構,制訂了《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等,對全廠的各項環保工作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6、其他環保設施
本項目環境風險主要是二氯甲烷、石蠟油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發生泄漏、火災等環境汙染事故。針對項目存在的風險,企業在二氯甲烷的儲罐區和生產車間使用區域設置了二氯甲烷氣體探測器,同時采取以下三級防控措施:
壹級防控:在二氯甲烷儲罐區和石蠟油罐區設置圍堰,二氯甲烷分離提純裝置區周邊設置環形地溝及集液池。
二級防控:企業建設了400m3事故水池。
三級防控:企業在雨、汙水總排口設置了切斷閥門。
企業編制了《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在平原縣環境保護局進行了備案(備案編號:371426-2017-002-L)。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本次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時間為2017年10月21日~23日,在此期間,企業生產負荷在98.8%~103.3%之間,鍋爐運行負荷在76.5%~86.9%之間,滿足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況要求(≥75%)。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燃氣鍋爐煙塵最大排放濃度為4.9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10 mg/m3;SO2最大排放濃度為2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50 mg/m3;NOx最大排放濃度為92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100 mg/m3;煙氣黑度小於1。燃氣鍋爐排放的煙塵、SO2、NOx《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重點控制區要求,煙氣黑度均滿足《山東省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 37/2374-2013)表2要求。
有機廢氣排氣筒排放廢氣中氯化氫最大排放濃度為3.0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100 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025 kg/h,小於其標準限值0.26 kg/h;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86.1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120 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73 kg/h,小於其標準限值10 kg/h,二氯甲烷最大排放濃度為48.7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100 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43 kg/h。
有機廢氣排氣筒處理設施對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99.1%,對氯化氫的處理效率為41.4%,對二氯甲烷的處理效率為99.0%。
綜上,有機廢氣排氣筒排放廢氣中各汙染物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表6標準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
(2)無組織排放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排放廢氣廠界監控點顆粒物濃度最大值為0.44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1.0 mg/m3;二氯甲烷濃度最大值為0.240 mg/m3;NMHC濃度最大值為1.60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4.0 mg/m3;氯化氫濃度最大值為0.011 mg/m3,小於其標準限值0.2 mg/m3。無組織排放廢氣廠界監控點顆粒物、NMHC、氯化氫的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二氯甲烷不作判定。
2、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噪聲測定值為49.8~56.2dB(A),夜間噪聲測定值為46.9~54.3dB(A),均小於其標準限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3類標準要求。
3、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廢水總排口廢水中pH值(無量綱)範圍為:7.63~7.71,SS、LAS未檢出,其他各汙染物日均值最大值為動植物油:0.05 mg/L、BOD5:8.0 mg/L、CODCr:28 mg/L、氨氮:1.07 mg/L、總氮:1.63 mg/L、總磷:0.15 mg/L、石油類:0.15 mg/L、氯化物:129 mg/L、TDS:581 mg/L、二氯甲烷:0.0438 mg/L,均小於其標準限值。廢水排放滿足《汙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和《石油化學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表3標準的要求。
4、汙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SO2、NOX、CODCr、氨氮總量分別為0.036t/a、2.088t/a、0.617t/a、0.011t/a。均符合《關於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萬平方米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項目汙染物總量確認書》的要求。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項目環保手續齊全,具備正常運行條件。項目主要汙染物排放滿足環評批復標準要求。企業建立了環境管理制度。德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000萬平方米濕法鋰離子電池隔膜項目環保手續齊全,驗收監測期間主要汙染物可達標排放。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六、其他建議
1、完善環保管理制度、環保職責要求。加強各類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轉;如遇環保設施檢修、停運等情況,要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並如實記錄備查。
2、根據《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制定監測計劃,定期開展自行監測。
3、進壹步完善各有機廢氣、投料工序廢氣等治理措施。
驗 收 組
2018年2月2日